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退伍后一直是自谋职业,近年来小龙虾日常火爆,于是我和合伙人吴章平在樟涵村租了两个塘,今年3月31日跟樟涵村6户人家签定合同,4月12日放入虾苗,经过两个月的精心饲养,龙虾基本可以上市了,可万万没想到6月16晚得到消息说对面村要修一条路,刚好要通过虾塘,17日早上就要动工这下把我急坏了,龙虾怎么办,龙虾不像鱼干了塘里的水就能捞出,龙虾会钻入草丛或泥里,17号我俩来到虾塘,他们已经把石头填入虾塘;找施工老板吴敏等人商量能不能给我们几天时间把虾捞上来再施工。吴敏,吴华龙等人说:“不可能,今天必须填过去,你一个外地人能怎么样,信不信把你活埋在这里,快走,不走就打”我还是耐心地跟他们解释给我些时间,要不然几万元龙虾就这样被你们填了,你叫我怎么办;吴敏等人跟本不听,吴华龙说:“去拿东西来把塘挖开,龙虾算我的”。看着他们把虾塘挖开我们很无奈,心都凉了。他们从虾塘上来凶狠地说:你们还不走不走就打,话音未落吴华龙、吴敏等人就对我拳打脚踢,一直追着打,直到把我打起倒在地上,旁边的群众说不要打了再打就要出人命了;吴章平见我被打报了警,吴敏等人还说:派出所的来了照打,就要当着派出所的面打,打了还要送派出所。吴章平把我送进医院,经过检查多处受伤严重,不能站立。
事后派出所做了简单了解,还总是说我的不对,维护行凶者,几天来凶手和派出所都没有来过医院。这种执法部门不敢管、不作为,凶手逍遥法外,对伤者不管不问。恳请上级领导监督执法,还我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