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流程图
附件:申请材料清单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报告(单位申请的需附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需附租房合同,合同需经县司法公证处公证);
5.环境影响预评价报告及污水、污物、粪便、医疗垃圾处理方案;
6.《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
7.《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8.《资信证明》(银行或会计事务所提供验资证明材料);
9、拟建医疗机构所在建筑《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新
屋需有国家资源管理部门前置审核意见;
10.法人代表相关证件(身份证、执业医师证、职称证及健康体检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11.社会办医申请设置人(含个体私营者)需提供离退休或不在职证明;
12.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13.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承诺书;14、法人代表未正在服刑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流程图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路线图
附: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报告;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7.环境评估合格证明(污水、医疗垃圾处理);8.消防验收合格证明;9.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承诺书10.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医务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装订成册》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