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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城乡低保申请办事指南

bet365网站打不开 www.www.xayxmm.com 2014-12-05 09:55:17 来源:宜章县社会救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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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城乡低保申请办事指南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城乡低保”)是政府对城乡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一种新型社会救济制度。申请城乡低保是有政策规定的,只有符合法定条件,因个人身体原因、自然灾害原因或社会原因,真正陷入生存困境的城乡居民,才有资格获得城乡低保救助;城乡低保救助是低层次的救助,其目标是应对贫困和灾害,其主旨不是提高和改善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而是满足社会成员最低限度的生活需求;城乡低保救助是暂时的、短期的,一旦救助对象摆脱了困境,城乡低保救助就随之而终止。

一、城乡低保的政策界定。持有本县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目前,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是每人每月3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每人每月165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本资料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扶、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扶、抚)养费。

二、申请城乡低保所需的申报材料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表》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

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承诺书》

5、《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

6、《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民主评议记录》

7、《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公示情况记录》

8、《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特殊人员备案表》

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有第二代身份证号码的户主及家庭成员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

(2)保障人口近期全身照片(10×15cm)一张;

(3)自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的凭证;

(4)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提供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收入证明或赡养、扶养、抚养协议或有关法律文书;

(5)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证》;

(6)家庭成员中有重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7)家庭成员中有16周岁以上全日制在读学生的,提供在读证明;

(8)外出务工的,应提供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

(9)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状况证明;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10)因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等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的,应提供安置协议和安置补偿费使用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11)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12)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应提交其常住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13)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10、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不能纳入城乡低保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纳入城乡低保救助范围:

1、有就业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就业,不自食其力的人员及家庭。

2、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及家庭。

3、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之间因不履行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造成生活困难的。

4、由于违法行为(如违反或逃避计划生育、逃债等)导致家庭贫困的。

5、劳教和服刑期间人员(其家属除外)。

6、有赌博、吸毒、嫖娼、酗酒等违法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7、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拒绝核查的。

8、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教育、医护人员及铁路、银行、保险、电力、通讯、烟草等垄断性企业等)有固定收入的公务员、干部职工等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含岳父、岳母),社区、居(村)委会有固定收入的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含岳父、岳母)

9、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摩托车除外)、空调等中高档消费品的;手机月费用达到当地低保月标准30%以上的。

10、饲养观赏性名贵宠物,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11、安排子女自费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转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12、房屋店铺出租和营利物业资产年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从事高值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的、有贵重馈赠礼金支出的。

13、三年内非受灾重建、危房拆建、拆迁原因,自建、购置房屋或者对房屋进行较高档装修的;近期购买奢侈品的。

14、家庭实际人口与户口簿登记人口不符而出现人户分离或空挂户,无法调查核实的。

15、外出经商、务工或离开本县辖区内超过1年以上,不能准确掌握其家庭经济收入的;

16、城镇居民已办理小集体企业参保并领取了养老金的;

17、其他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救助的对象。

四、城乡低保申报、审批、发放程序。本人申请、提供所需申报材料→乡镇(或委托村委会)受理、组织村乡干部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提出初审。意见、张榜公布、输入电脑、统一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入户抽查、张榜公布、县财政局复核→县农商行代发城乡低保金。

五、城乡低保的管理。城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复核一次,每年年审一次,应保尽保,应退必退。

六、城市低保优惠政策

①自来水:每户每月免交4吨水费;

②污水处理费:每户每月免交4吨;

③居民用电:城乡低保每户每月免交10千瓦时生活照明电费;

④有线电视收视费:数字电视第一台电视机按每月16.5元的标准收取(若其家庭当年医疗费负担超过5000元或有其他天灾人祸、特殊困难的免收当年每一台电视机的基本收视费);

⑤医疗服务: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减半收取;

⑥教育:免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

⑦住房:城市低保户享受廉租住房优惠政策;

七、举报与监督。知情人所在地,若有已保的低保对象不符合条件的,或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由于种种原因,目前还尚未纳入城乡低保救助的,欢迎知情人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寄送到县社会救助局(0735-3712562),我们将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核查,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应保尽保,应退必退,并对来信给予回复。同时,我们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县的城乡低保工作进行善意的负责任的监督。

办理地点:宜章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咨询电话:0735-3713659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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