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郴州市优惠政策:除享受国家、军队、地方的优待政
策外,另外再按照毕业5000元/人,在校生3000元/人的标准发
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
(二)国家资助学费: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包含义务兵、直接招收
士官和定向培养士官。
(三)复学(入学)政策:在校大学生入伍,学校保留学
籍和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或入学。
(四)可调剂专业:入伍的在校专科、本科生服役期满退役
复学,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并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转
入相近专业学习。
(五)考研究生加分:本科毕业生服役期满3年内参加省内
高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
(六)立功奖励: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
高职(专科)生,毕业后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
本科学习;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奖励的本科生,毕业后
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七)可免修部分课程: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役复学,可免修
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并直接获得学分,可免
费学修第二学位。
(八)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1年半以上,可
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
象。
(九)报考军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
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
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
院校学习的,学制2年。
(十)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
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
实行加分政策。
(十一)退役就业服务: 对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
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符合公务员招考岗位
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取得大学学历后可参加招录乡镇专职
人民武装干部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