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办理依据
1.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5〕4号);
2.《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4〕39号)。
三、服务对象
城乡居民。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乡政务中心社保窗口;
地 址:宜章县赤石乡人民政府;咨询电话:3611741。
五、办理条件
1、具有本乡户籍;
2、未参保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六、申请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3、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新参保人员提交参保登记表;
5、续保人员提供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七、基本流程
申请人向村申请→窗口受理→审核、缴费开收据并录入信息系统→ 上报县社保部门审批→凭收据到窗口领医保卡。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
免费办理。
九、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不含县级审批时间)。
附件2
宜章政务服务“一次办结”事项办理流程标准化信息表
单位名称: (盖章)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承诺时限 |
即到即办(不含县级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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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 节名称 |
执行人 姓名 |
执行人 职务 |
执行人是否 常驻窗口 |
环节办 理时限 |
是否为特别程序 |
是否包含在 总时限内 |
该环节属于哪个科室职责或中介机构负责 |
备 注 |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
受理 |
李香龙 |
社保站站长 |
是 |
当场受理 |
否 |
是 |
赤石乡社保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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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票、输机 |
李香龙 |
社保站站长 |
是 |
|
否 |
是 |
赤石乡社保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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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县医保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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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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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否 |
宜章县医保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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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 |
县医保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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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否 |
宜章县医保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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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其它股室执行的办理环节是否可归并到审批股(窗口)执行(K),其理由为:L
该事项是否可授予行政审批股(窗口)审批权(M),其理由为:N
填表说明:1.A中请填写该事项的子项目名称(未细分子项目的可填写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名称)。2.B中请填写受理、审查(初审、复核)、审批、办结出件、现场勘验、技术审查、技术设计、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公示、公告、听证等环节名称。4.C中请填写执行该环节的人员姓名。5.D中请填写执行该环节的人员的职务(聘用人员、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副科长、主任科员、科长、副局长、局长等)。6.E中请注明执行该环节的人员是否常驻窗口工作。7.F中请填写该环节的办理时限,包括特别程序事项办理时限。8.G中请注明该环节是否为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指现场勘验、技术审查、技术设计、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公示、公告、听证等事项和程序)。9.H中请注明特别程序的办理时限是否包含在总承诺时限之内。10.I中请注明如该环节不属于审批股(窗口)职责,根据“三定”方案属于单位内部哪个股室职责或者该环节属于中介机构办理事项。该环节为领导审批的,可不填。11.J为备注说明。12.K中请填写是或者否。13.L中请填写理由。14.M中请填写是或者否。15.N中请填写理由。
附件3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办理材料目录
单位名称:(盖章)
序 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份/套) |
复印件(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是否必要,何种情况需提供 |
是否可容缺受理 |
1 |
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
|
1 |
1 |
纸质 |
是 |
是 |
2 |
近期免冠彩照 |
1寸 |
2 |
|
纸质 |
是 |
否 |
3 |
相关证明材料 |
|
1 |
1 |
纸质 |
否,重度残 疾人,低保户 |
否 |
|
|
|
|
|
|
|
|
3 |
备注 |
|
填表说明:1.O中请填写该事项的子项目名称(未细分子项目的可填写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名称)。2.P中请填写办理该事项所需材料的名称。3.Q中请填写提交材料所需要求,如A4纸张,申请人亲笔签名,盖章等。4.R、S中请填写所需材料料份/套数量。5.T中请填写纸质或电子版。6.U中请填写是否为办理该事项的必要材料,如非必要材料,申请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7.V中请填写是或者否。在缺少该项材料的情况下,是否可容缺受理。8.W中请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信息。如在多项资料可容缺受理的情况下,申请人至少应提交几项以上资料才可受理。